【原文】
当平常之日,应小事宜以应大事之心应之。盖天理无小,即目前观之,便有一个邪正,不可忽慢苟简①,须审理之邪正以应之方可。及变故之来,处大事宜以处小事之心处之。盖人事虽大,自天理观之,只有一个是非,不可惊慌失措,但凭理之是非以处之便得。
【注释】
① 忽慢:轻慢。苟简:草率而简略。
【翻译】
平时,应当用对待大事的心态来对待小事。因为天地之间,道理没有大小之分,就眼前来看,只有邪正之分,不可轻视草率,要察明事理的邪正而后才可以开始处理。等到变故发生时,应当用处理小事的心态来处理大事。因为世间人事虽然重大,但从天地至理的角度看,不过是一个是非之分,不可惊慌失措,只要根据道理的对错来处理就可以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