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平常之日,应小事宜以应大事之心应之。盖天理无小,即目前观之,便有一个邪正,不可忽慢苟简,须审理之邪正以应之方可。及变故之来,处大事宜以处小事之心处之。盖人事虽大,自天理观之,只有一个是非,不可惊慌失措,但凭理之是非以处之便得。

用大事之心应对小事,以小事之心处理大事:天理无小,邪正须审;人事虽大,是非分明。领悟古人的处世智慧与从容之道。

【原文】

当平常之日,应小事宜以应大事之心应之。盖天理无小,即目前观之,便有一个邪正,不可忽慢苟简①,须审理之邪正以应之方可。及变故之来,处大事宜以处小事之心处之。盖人事虽大,自天理观之,只有一个是非,不可惊慌失措,但凭理之是非以处之便得。

【注释】

① 忽慢:轻慢。苟简:草率而简略。

【翻译】

平时,应当用对待大事的心态来对待小事。因为天地之间,道理没有大小之分,就眼前来看,只有邪正之分,不可轻视草率,要察明事理的邪正而后才可以开始处理。等到变故发生时,应当用处理小事的心态来处理大事。因为世间人事虽然重大,但从天地至理的角度看,不过是一个是非之分,不可惊慌失措,只要根据道理的对错来处理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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